此前,2020年3月31号曾公开过重疾新定义1.0(业内意见征求书);
2个月后,6月1号,中保协、中国医师协会的各位大大们不过宝宝节,联合发布了重疾新定义2.0版的公开意见征求书。
重疾定义为什么这么重要,值得一磨再磨?
因为,它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们的理赔。更准确地说,是决定了我们的获赔概率。
定义得太严格,消费者获赔太难,保障形同虚设;
定义得太宽松,保险公司势必会付出大量的理赔成本,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偿付能力,不利于长久稳定发展。
3月底的第一版修改意见出来以后,大家都略显担心:甲状腺癌分级赔付;轻症新增3种官方定义,但限赔20%基本保额;原位癌被剔出轻症定义……
这次的2.0版本,又做出了哪些调整?什么时候实行?
已经买了重疾险的,按什么标准赔付?
今天跟着谱蓝君一起了解一下吧~
主要内容如下:
- 重疾新定义2.0改了什么?
- 和现运行的07版重疾定义有什么不同?
- 对我们消费者有什么影响?
- 谱蓝君总结
这次的2.0版本,跟上一次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定义轻症赔付上限20%→30%
这是主要的一个区别点了。
重疾新定义修改意见1.0版提出:
定义轻症赔付上限不高于重疾保额的20%。
比如买50万基本保额,轻症最多只能赔10万。
虽然这样修改的话,重疾险会有一定程度的费率压缩空间;
但就目前的医疗条件来说,这个赔付额度仅仅是刚好够用医疗费。再过两年,医疗成本通胀上涨,会不会又不够用了?
更何况重疾险不仅要解决治疗费的问题,主要还是后续长期康复、治疗康复期间无法正常工作的收入损失。
经过业内“集体抗议”,重疾新定义2.0将轻症赔付额度上限上调为30%。
2、放宽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等疾病的赔付条件
此前,很多疾病需要满足“A”且“B”等条件,才能获得理赔;
而重疾新定义2.0,则悄咪咪地删减了一些疾病“且”之后的附带条件,降低了理赔门槛。
具体哪些疾病、哪些条件,谱蓝君下面再细说。
3、进一步规范疾病的名称和定义
完善恶性肿瘤等疾病定义,避免产生歧义、引发理赔纠纷。
主要是加入疾病分级、分期的引用标准,让定义更严谨明确。
2.0版还对随意运动等术语释义、除外责任、过渡期等做了细微调整,但影响不大。
1、重疾目录的变化
①统一定义的重疾病种增多:25种→28种
统一定义的重疾从25种增至28种,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
这次重疾新定义2.0维持1.0对这3个病种的定义不变。
现在市面上重疾险大多也包含这3种重疾,统一定义在业内看来早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②重新定义前6种核心重疾
前6种核心重疾理赔率占80%以上,得细抠一下。
总的来看,6大核心重疾中,严重恶性肿瘤(近6成理赔)理赔标准趋向严格,4种趋向放宽,1种本质不变。
A、恶性肿瘤→严重恶性肿瘤
趋向:严格
▼现行2007版 ▼新定义1.0 ▼新定义2.0
重疾新定义2.0相比新定义1.0,没有大改,只是疾病的描述更加规范。
但两版新定义和现行的07版对比:
原位癌依然被除外;
TNM期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被踢出重疾,支付宝的相互宝早就对这类“喜癌”降低理赔额度,这个大家都有心理准备了。
B、急性心肌梗塞→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趋向:宽松
▼现行2007版 ▼新定义1.0 ▼新定义2.0
新定义的更细致,满足任一理赔条件即可获得理赔,获赔的概率更高。
而且条件也有放宽,比如:
本来需要“发病90天后,左心室功能降低”,新定义只需要“确诊6周后”,时间压缩近一半,大家能更容易、更快获得理赔。
C、脑中风后遗症→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趋向:宽松
▼现行2007版 ▼新定义1.0 ▼新定义2.0
现行的要求是“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肢体是指包括肩关节的整个上肢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而新定义2.0的仅要求“一肢(含)以上肢体肌力2级(含)以下”;
肌力2级:肌肉在不受重力影响下,可进行运动,即肢体能在床面上移动,但不能抬高。
比肢体机能完全丧失轻很多,大家获赔更容易。
新定义2.0还把1.0中严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且已经留置胃管90天”的条件删除。
D、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趋向:宽松
▼现行2007版 ▼新定义1.0 ▼新定义2.0
增加了小肠处的异体移植手术的保障。
E、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趋向:宽松
▼现行2007版 ▼新定义1.0 ▼新定义2.0
取消“开胸”,代之以“切开心包”。
其实,不管是开胸和微创手术都需要切开心包,但现在更多用的是微创手术,不用做开胸手术也能申请理赔了。
所以本质上降低了理赔标准,扩展了保障范围。
F、终末期肾病(或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严重慢性肾功能衰竭
本质不变
▼现行2007版 ▼新定义1.0 ▼新定义2.0
定义更严格,赔不赔严格按条款来。成功绕开“公婆说理”的闹剧。
③其他重疾的变化
除了新增了3个统一定义病种、修改了6种核心重疾,咱们再来看看剩下19种重疾的定义变化:
更宽松了:11种
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双耳失聪、瘫痪、心脏瓣膜手术(扩展保障范围)、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扩展保障范围)、严重良性颅内肿瘤。
更严格了:0种
本质不变:8种
多个肢体缺失、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代偿期、深度昏迷、双目失明、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语言能力丧失
▼现行2007版 ▼新定义1.0 ▼新定义2.0
2、引入轻症目录
现行的07版重疾定义,只统一定义了重疾病种,并没有轻中症的相关约束。
重疾新定义首次引入轻症目录:
除非是纯重疾险,否则凡是含轻中症保障的重疾险,必须纳入3种特定轻症(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定义统一。
①3种轻症定义
A、轻度恶性肿瘤
趋向:严格
▼目前普遍定义 ▼新定义1.0 ▼新定义2.0
无论是第1版还是第2版的新定义,都把原位癌无情地踢出了保障范围,包括低度恶性潜能的交界性肿瘤也被除外。
原本作为重疾来赔的TNM期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
以及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WHO分级为G1级别(核分裂像<10/50 HPF和ki-67≤2%)或更轻分级的神经内分泌肿瘤,以后都要作为轻症理赔了。
十分注重癌症保障、有癌症家族史的朋友,如果接受不了这种心理落差,可以考虑在新规落地前赶紧入手重疾险。
B、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本质不变。
▼目前普遍定义 ▼新定义1.0 ▼新定义2.0
C、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趋向:严格
▼目前普遍定义 ▼新定义1.0 ▼新定义2.0
虽然删去了必须“确诊180天后”的限制,但从“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变成暗示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虽然是轻症,但理赔门槛几乎赶上了现在的“中度脑中风后遗症”(中症)了。
②定义轻症赔付比例不高于30%
现行的07版重疾定义,因为没有轻症、中症的相关说明,所以保险公司们百花争鸣,轻症已经赔到了基本保额的30%-45%不等。
重疾新定义1.0版,原本把这3种定义轻症赔付比例限定在重疾保额的20%以下。
吃过鱼子酱的人怎么会满足于小鲶鱼。消息一出,大家都表示反对。
于是这次的新定义2.0版,把轻症赔付额度限制上调到30%。
如果是多次赔付重疾险,轻症赔付不高于同一赔付次序的相应重疾保额的30%。
比如说:
首次重疾赔付100%→首次轻症30%
二次重疾赔付150%→二次轻症45%
三次重疾赔付200%→三次轻症60%
重疾赔得越多,轻症也可以赔得越多。
3、其他
①完善免责
▼现行2007版 ▼新定义1.0 ▼新定义2.0
免责条款,多了一项2年内自杀(除无民事行为能力外),避免自杀骗保。
②严禁拆分同一病种
现行的2007版重疾定义已经出台13年,其中的漏洞早就被各家保险公司精算师摸透了,
有的产品,说是保100+种重疾,但其实里面有些是同一种疾病的几种情况,拆分为多个病种,滥竽充数。
新规明确要求,同个病种不允许拆分。
③罕见病需注释
同样是为了不让保险公司在重疾病种保障中滥竽充数,拿些极罕见的病种来当成基础保障。
④确定更新频率
建立重疾险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
虽然重疾新定义2.0版是放宽了大多数重疾的理赔条件,又统一规定了高发的几种轻症;
但要注意,收紧的几项,却恰好都是非常高发的:严重恶性肿瘤、轻度恶性肿瘤、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其中仅仅是癌症一项,就占到了重疾理赔率的60%以上!
所以总体来说,重疾新定义是“大利中有小弊”,好的是行业更规范了,大家的理赔都有保障、有据可依;
小弊端是,一些保险公司愿意让利、用以竞争的红利,我们没办法享受到了。
最后归纳和解答一些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
1、甲状腺癌赔付
如果按重疾新定义2.0实行,往后甲状腺癌就不完全按重疾理赔了,实行分级赔付,严重的还按重疾赔,但较轻的只赔轻症。
2、原位癌
新定义中的重疾和轻症,都不包含原位癌。
意思是,不要求保险公司一定要含有原位癌保障了。但保险公司可以自己加上去。
这个重疾新定义一旦落地,以后大家挑选重疾险,要仔细看产品条款了,看清楚是否含有原位癌保障。
3、以后重疾险会更便宜吗?
应该会。
理赔的大头——癌症,理赔门槛变高了,轻症赔付额度也受到了限制,降价空间还挺大的。
不过,像现在这样百花齐放、轻中症保障都相当优质的重疾险,以后可能就很难看到了。
4、要赶在新规实行前入手重疾险吗?
重疾新定义2.0现在仍在意见征求中,尚未被正式确定和实施。
预计在7、8月份正式发布施行吧。
现在很多保险公司在线的重疾险陆续已经或预计停售了。
谱蓝君建议,有适合的产品就及时入手吧。
5、已持有的保单会不会受影响?
重疾新定义2.0附则规定:
已生效的保单,保障责任不变,依然按原保险合同理赔:
举个栗子。如果是甲状腺癌,还是按重疾赔,不做分级处理。
但诊断标准可以与时俱进:
比如冠心病患者,做了冠状动脉搭桥术,只是微创、切开心包并未开胸,按旧版来说是不赔的,按新定义来说是可以赔的,咋办?
答案是:按最新通行的医疗诊断和治疗技术理赔。
2019年12月1号正式施行的新版《健康管理办法》有这样的规定:
简单来说,就是已经到嘴的鸭子不会飞走,以后的好处也可以分一杯羹。
那这样看来,当然是在新规落地前投保更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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