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给小孩买了份保险,离婚后孩子出事,保险公司居然把钱理赔给了前夫,这是为什么?”
买保险时,会有 3 个人物关系,投保人、被保人以及受益人,这三者的关系作用为:
- 投保人——花钱交保费的人
- 被保人——被保障的人
- 受益人——理赔收钱的人
今天的文章,会通过几个问题,来讲清楚理赔过程中怎么确定受益人,赔给前夫这种情况又是怎么来的?一起往下看吧。
给自己买的意外险,受伤后发生理赔,保险公司赔给自己。
在没有身故的情况下,无论受伤、残疾还是重大疾病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只有身故发生时指定的受益人才有效。
【前信提要】
偷偷给男朋友买了份100万保额的意外险,并以配偶的身份指定自己为受益人。
几个月后分手了,万一前任车锅身故,这100万怎么赔?
【理赔结论】
不赔!
买保险时,一般要求投被保人之间具有可保利益,情侣之间无保险利益,合同自始至终无效,保险公司不会赔,但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
【前信提要】
今年1月,Lili确诊乳腺癌,获得保险公司30万的重疾理赔。
3月份离婚时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30万要分吗?
【理赔结论】
不需要分割。
离婚后,分割的是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曾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Lili的重疾理赔金自然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不需分割。
【前信提要】
婚后Lie给小孩买了一份带身故的重疾险,并指定丈夫为身故受益人,后来离婚后未再婚,由Lie自己抚养小孩,但没有变更受益人。
【理赔结论】
赔给前夫。
前夫是唯一指定身故受益人,且保单生效后也从末更改过身故受益人,故将保险金赔付给前夫。从道德的角度来说确实有些不公平,所以建议离婚后,及时变更受益人。
【前信提要】
小梅给老公买了30万的终身寿险,指定自己为受益人,关系是妻子,后来因不生小孩意见分歧而离婚,但没有对受益人做变更。
不久前夫发生车锅去世,这30万要怎么赔?
【理赔结论】
受益人指定是妻子,也就是含有身份关系,那么出险时身份关系发生改变,视为未指定,保险金作为遗产处理。
如果受益人指定是自己的名字和证件号码,但无身份关系信息,赔偿时会认为受益人指定明确,离婚不影响,还是赔给小梅。
根据官方数据显示,过去两年的年离婚率为 3%左右,虽然只是一小部分人,但一小部分人的事也是大事。
希望通过这几个问题帮助大家防范于未然,万一离婚也要做好保单管理,该变更的变更,该拆分的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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