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国家商业日报》从行业获悉,为加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提高保险行业偿付能力数据质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最近向行业发布了五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数据不真实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悉,这五家保险公司分别是诚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财产保险)、国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人寿)、中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人寿)、珠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人寿)、宏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康人寿)。涉及的数据问题主要是2016年至2017年偿付能力数据不真实。
具体来说,诚泰财产保险存在一些明显的错误,如未按规定计提最低资本、存款评估不合规、未按规定进行现金流压力测试和偿付能力报告;
国华人寿主要存在未按规定计提最低资本、人寿保险合同负债评估不合规等问题;
中国联合财产保险主要存在五个国内非独立法人交易对手使用错误、部分可转换债券未计量最低资本、信用风险最低资本等问题;
珠江人寿主要存在以下六个房地产项目的最低资本计算错误产项目最低资本计算错误等问题;
宏康人寿存在部分资产管理产品适用固定收益资产管理产品益资产管理产品风险因素、最低资本少等。
通知指出,上述公司的违规行为导致公司偿付能力数据不真实,不利于风险防范和控制。各保险机构应警告,不断加强偿付能力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督规定编制偿付能力报告,确保偿付能力数据真实准确,不断提高偿付能力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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