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我只是一名农民工,没想到也能得到这样的好处。外来务工人员陈某是新疆克拉玛依实施个人诉讼保险的受益者。农民工陈是新疆克拉玛依实施个人诉讼保险的受益者。他最近以保险索赔的形式报销了当地政府投资的个人诉讼保险。
“个人诉讼保险指通过投保人购买特定诉讼险种,与他人发生诉讼关系时,由保险公司法院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司法鉴定费等费用通过理赔支付,从而降低和降低诉讼给被保险人带来的风险和成本。
2015年6月,克拉玛依成功实施了个人诉讼保险制度,成为中国第一个建立这一制度的城市。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局长邵静华表示,个人诉讼保险制度是对现行法律援助制度的创新和拓展,是对现行司法援助和法律援助制度的补充和补充,形成了更完整的诉讼保障制度。对于困难群体,政府通过法律渠道购买个人诉讼保险,避免担忧,引导和保护人民解决纠纷。
目前,克拉玛依市实施的个人诉讼保险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政府出资为特定群体投保。遇到法律事务问题时,可向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年累计赔偿限额3万元;二是商业保险,公民独立购买商业保险,发生诉讼纠纷时,保险公司应当支付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司法鉴定费等相关费用,年累计赔偿限额为5万元。
个人诉讼保险平安保险公司与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合作项目属于专门定制业务,仅在克拉玛依市办理。截至目前,克拉玛依市政府拉玛依市政府已经享受了9万多元低保、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农民工、低收入人员等特定群体投保,为378起法律纷处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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