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从2016年5月1日起,新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至1%,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5月9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自治区社会保险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视频会议于5月5日通知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治区财政部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关系》保险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有四项政策措施,可概括为两降五缓三免一落实。
自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低到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低到1%,个人缴费为0.5%,总费率为1.5%。
五缓是指2017年底前,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基金无差距的前提下,允许暂时无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经批准并签订协议后,可以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延期政策的实施时间为两年,延期期限最长为一年。
三免是指企业和个人在钢铁和煤炭行业化解产能过剩时,不再缴纳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
一落实即:今年还将实施去年发布的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决定平均费率及相关政策。
据报道,目前的养老金、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分配标准主要与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密切相关,与企业缴费比例无关。养老保险例如,根据现行养老金计发方法,员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由在职员工的平均工资、个人指数支付工资和支付年限决定,与企业的支付比例无关。因此,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会影响员工的待遇。
会议指出,发布通知,是新疆实施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促进自治区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重要举措。
据估计,新疆实施两项降费措施后,今年新疆企业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该基金将减少5.89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将减少4亿元。此外,去年发布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将每年减轻11.02亿元。预计今年将降低20.9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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