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承保摩托车交通强险 保险公司被罚款20万元

《家庭财务宝典》

导读: 昨日,重庆市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对我市一家以当事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为由拒绝承保摩托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

去年12月8日,摩托车车主穆委托朋友唐来,因为我抽不出身。保险公司代理摩托车交强险。然而,当唐带着穆的户口簿、保险委托书原件、身份证、驾照复印件到中国时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第三中心分公司办理保险手续时遇到困难。

据唐某介绍,该保险公司综合部经理告诉他,如果没有车主的驾照和身份证原件,我们就不能承保摩托车强制保险。那天,未能成功投保的唐只能失败。

重庆市保险监督管理局收到投诉后,对保险公司进行了调查。经核实,保险公司的行为构成拒绝承保摩托车强制保险,违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销售强制保险、销售商业保险、拒绝承保强制保险都构成了违法行为。如果公众遇到类似的摩托车强制保险拒绝报告,我们将进行严厉的调查和处罚。重庆保险监督管理局说。由于风险大,利润小,这种独特的属性使许多保险公司不愿意为摩托车承保强制保险。但你需要知道的是,保险公司因各种原因拒绝保险,这已经构成了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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