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自2016年4月1日起1日起三年内,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其中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由1.5%调整为1%,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为0.5%。
失业保险费率下降0.5%
参保企业年支出1.5亿元
扬州将在2016年4月1日起三年内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由1.5%调整为1%,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为0.5%。
据了解,自2014年起,扬州市失业保险缴费自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参保企业累计降低失业保险费3.9亿元。失业保险费率再次下调后,全市近2万家失业保险参保企业每年降低失业保险费约1.5亿元,有利于扬州企业进一步降低劳动力成本,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下限不少于748元/月
失业保险金上限不超过1770元/月
失业者如何享受待遇?据了解,扬州目前的城市失业保险标准自今年年初以来已经调整,即上限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为1770元/月;下限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为748元/月。失业保险基金中列出了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所需的资金。
上下限只是一个框架,即被保险人失业后领取的失业金范围。那么,对于每个被保险人来说,他们失业后如何计算失业金呢?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政策,缴费不足10年的,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足20年的,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超过20年的,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每个人都是根据自己的缴费标准和缴费年限来计算的。
在扬州,其他省份的农民工可以享受与当地户籍工人相同的失业保险待遇。扬州自2006年起实行城乡失业保险一体化。只要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不愿意失业,有求职要求,就可以按照城市失业人员的标准享受。
失业医疗保险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不用自己掏钱
工人失业后,医疗保险自动中断。失业者能享受医疗保险吗?如何享受?
据了解,扬州市有关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应当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目前,市(市、广陵、汉江)领取失业基金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为255元。他们不再需要支付自己的费用,而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所有费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解释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率为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率之和。
这255元是用来支付医疗保险费的,不支付就不享受待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申请手续前,应向失业保险申请地相应的医疗(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参加或继续当地城市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凭医疗保险费征收机构或代理银行出具的申报表、缴费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养老保险金《手册》到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失业,申请失业保险金,核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当心被企业劝退
我是单位领导劝我辞职的,为什么拿不到失业金?领导让我在辞职和辞职之间选择一条路。我选择了辞职。毕竟听起来好一点。很多市民对自己拿不到失业金感到惊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领取失业救济金需要三个条件,即: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不因意愿中断就业;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最重要的是不是因为我的意愿而中断就业,这对许多跳槽者来说是不可能获得失业保险的。被单位劝退的员工也不符合领取条件。许多单位辞退员工,但解除合同的主要原因是员工主动辞职。
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后,你不可能一辈子都领取失业保险金,但你一生只能领取24个月。因此,失业后应积极寻找就业机会。这样,一旦你第二次失业,你就可以再次领取失业保险金。
例如,一名失业者已经领取了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然后他重新就业了3年,现在又失业了,然后他可以连续6个月申请失业保险金。根据政策规定,失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的,失业后可以申请两个月的失业金,累计两年,可以申请四个月的失业金……但最长连续申请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
同样,基本医疗保险费最多只能享受24个月。据透露,已有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费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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