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与注册制相匹配,赔偿制度将成为证券市场的重要制度。所谓的预付款制度,是指方便投资者获得经济补偿的替代制度安排,当投资者因欺诈发行等严重违法行为造成损失时,承担发起人责任的发起人机构根据其自律承诺提前支付投资者,并取得相应的权利追偿发行人。所谓的预付款制度,是指方便投资者获得经济补偿的替代制度安排,当投资者因欺诈发行等严重违法行为造成损失时,承担发起人责任的发起人机构根据其自律承诺提前支付投资者,并取得相应的权利追偿发行人。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今年1月表示,2015年11月重启新股发行时,中国证监会完善了新股发行制度,简化了发行条件,突出了审计重点,安排保荐人承诺提前赔偿。下一步,证券业协会将根据预付款的自律措施定位,根据程序制定专门的制度规则,明确预付款的条件、标准和程序。笔者认为,其目的是有效落实中介责任,遏制欺诈发行,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
两例试水
在先行赔偿机制的操作层面,有两起案例。
首先,万福生科案。2012年9月14日,创业板首家诈骗发行公司万福生科被中国证监会立案审查。2013年9月24日,中国证监会对万福生科造假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13年5月10日,作为万福生科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投资3亿元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设立网上和线下两种方案与合格投资者和解。
二是海联讯案。2014年11月6日,海联讯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11月14日对海联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14年7月18日,海联讯大股东发布《关于设立海联讯虚假陈述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的公告》,称作为公司主要股东,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投资者,投资设立海联讯虚假陈述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同意接受基金投资者的委托,担任专项补偿基金的经理。
提前支付资金来源
对于发起人来说,除了自有资金外,先支付的资金也可以在事后向发行人追偿。事实上,还有另一个资金来源,即发起人和发行人承担保险董事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索赔。在中国,中外保险公司都开了这个险种,由于不太受欢迎,需要在制度层面上进行改进。
董事责任保险(Directors&Officers Liability Insurance,“D&O),又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是指在履行公司管理职责的过程中,由公司或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购买,因工作疏忽或或行为不当而被追究赔偿责任时,保险人负责赔偿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法律费用,并代表其支付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董事责任保险在海外被认为是一般头盔,是公司良好风险管理的表现。董事责任保险在海外被认为是一般头盔,是公司良好风险管理的表现。
在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中,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是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在承保范围内,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董事个人责任保险。在董事责任保险合同中,准确界定不当行为的概念是确定保险人是否需要承担保险责任的基本前提;其次,公司补偿保险。又称董事补偿保险制度,是指公司在一定条件下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第三人损害赔偿、罚款等相关费用的制度;第三,公司实体责任保险。指被保险公司及以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证券赔偿诉讼中成为被告时,被保险公司的损失可买公司实体责任保险来赔偿被保险公司的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保险出现较晚,但发展速度非常快。据统计,截至2002年,美国90%以上的投保人在购买董事责任保险合同时增加了公司实体责任保险。推广公司实体责任保险更符合中国资本市场的现状。
目前,在中国,只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H股份71家公司,深交所旗下A+H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10多家公司、大多数银行股公司、金融股公司和其他类别的一些公司为公司自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了董事责任保险。但在海外,97%的美国公司、约86%的加拿大公司和90%的欧洲公司购买了董事责任保险,世界500强公司中多达95%投保了董事责任保险。同样,许多亚洲国家和地区的董事责任保险也非常流行。在新加坡市场,保险率超过88%;在香港市场,保险率约为80%至90%;在台湾市场,保险率约为60%。
维权两翼之一的投资者
从国际实践的角度来看,维护投资者权益最重要的两翼是集团诉讼制度和董事责任保险制度,这是必不可少的。董事责任保险支持集团诉讼,集团诉讼促进前台董事责任保险,共同改善公司治理,以民事、民事的方式和渠道打击违法行为。
早在2002年初,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就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此后,中国证监会还规定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2006年和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董事责任保险的推事责任保险。2011年,在广汽长丰民事赔偿诉讼中,美亚保险迈出了中国董事责任保险理赔的第一步,理赔80万元。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责任保险外,保险公司还推出了经纪责任保险。美亚保险深圳分公司推出了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专门为招股说明书或路演过程中的错误和遗漏设计。保险期限与上市所在地法律规定的招股说明书一致,保险期限一般为2至6年。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包括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执行管理职能的员工,以及参与起草或审查招股说明书的中介机构的高级员工,如证券承销商、审计师和律师。笔者认为,这一点可以与拟实施的预付制度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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