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近发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从2016年起,部分地区将探索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为长期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护理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保健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意见》明确规定,从2016年起,部分地区将探索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为长期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护理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保健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
长期护理保险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上海市、江苏省南通市、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安庆市、江西省上饶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北省荆门市、广东省广州市、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
《意见》指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长期残疾的被保险人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费用。试点地区可以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确定重点保障人员和具体保障内容,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调整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试点阶段,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原则上主要基本医疗保险被保险人。试点地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合理确定被保险范围,并根据制度探索完善、资金筹集和保障需求综合平衡等因素逐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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