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日前,清华大学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了互联网+人寿保险商业模式及产品创新研究报告。报告显示,截至去年下半年,中国已有96家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表明65%以上的传统保险公司已触网。报告显示,截至去年下半年,中国已有96家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表明65%以上的传统保险公司已触网。
报告称,互联网对中国有利人身保险业务营销渠道、产品设计定价、担保理赔等服务环节、经营理念、经营模式、市场竞争格局等产生了深远影响保险行业全面变革。
互联网保险根据各种商业报告,我国互联网金融格局主要由传统金融机构和其他非金融机构组成。传统金融机构主要将传统金融业务转移到互联网领域,创新有限的业务流程;非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运营和金融创新的电子商务企业P2P网络借贷平台、众筹模式下的网络投融资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等。
报告指出,我国互联网保险主要有四种业态,包括保险公司自建的互联网销售平台、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建立的第三方保险销售和服务平台、互联网企业建立的第三方保险信息服务平台和专业的互联网保险公司。报告还显示,中国的互联网保险实践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通过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和第三方在线销售保险平台建立新的保险销售渠道。二是开展互联网保险创新,包括保险产品、创新保险服务和运营管理模式。
报告称,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可分为: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如中民)保险网)、电子商务企业(如淘宝)、互联网门户网站(如和讯)、其他互联网保险服务网站(如优宝网)等。根据业务发展形式,主要包括: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官方网上购物中心、第三方保险销售和服务平台,可分为专业中介机构第三方保险销售平台、传统电子商务企业第三方保险销售平台、其他互联网企业第三方保险服务平台等。65%以上的保险公司触网
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下半年,中国已有96家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表明65%以上的传统保险公司已触网。
报告显示,2014年是中国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增长的一年。今年互联网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858.9亿元,同比增长195%。其中,个人保险公司互联网业务实现保费收入353.2亿元,同比增长5.5倍。个人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的产品主要是万能险,2014年保费204亿元,占互联网人身保险总保费的58%;其次是投连险和分红险,保费收入分别为57亿元和47亿元,占16.1%和13.4%。意外险18亿元的保费收入仅占互联网人寿保险总保费的5%,但承保人数占80%以上,共计8450万。健康保险占互联网人寿保险总保费的1%,主要是一年期和一年期内的产品,2014年下半年比上半年增长20%。从产品结构来看,金融万能保险因其需求旺盛、投保方便而在互联网保险业务中占据第一位。短期意外险价格便宜,责任明确,消费者需求刚性,在线完成保险流程方便,被定位为低价产品,销量突出。
报告称,2011年至2014年,中国互联网渠道保费规模增长26倍,成为推动保费增长的重要因素。同时,保险公司更注重双十一的推广。一方面,结合双十一和网购的特点,开发有针对性的新产品;另一方面,借助网络保险平台,推广原本属于传统销售渠道的产品。自“互联网+自概念问世以来,移动化、云计算、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给金融业带来了许多新的变化。
互联网给人身保险带来了变化
互联网是一种快速、方便、经济的信息传递方式,可以平等地向任何用户传递信息。互联网给个人保险业带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营销渠道的变化。
报告称,互联网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直销路径,减少了寿险依赖银邮渠道和个人代理提高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了渠道成本和管理成本。同时,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帮助下,保险人可以直接为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实现准确的营销。
该报告以淘宝退货运费险比如淘宝退货运费保险索赔率在50%以上,产品给保险公司带来的利润只有5%左右。虽然利润不高,但很多保险公司还是愿意提供这样的保险。真正的原因是,在客户购买运费保险后,保险公司可以获得客户的准确信息,了解客户购买的产品类型,从而实现准确的营销。如果客户购买并退回婴儿奶粉,保险公司可以推测客户家里有孩子,因此可以推荐儿童疾病保险、教育保险等相关产品,这是数据的价值。现在,已经有一些了寿险公司开始尝试类似的尝试。
此外,移动互联网还允许保险人利用新媒体和社交网络进行营销。2015年4月29日,泰康在网上发布了一则飞常保,放心飞的广告,成为金融业第一家登录朋友圈广告的保险公司。
在互联网环境下,保险产品也可以通过游戏化和浮动保险金额设计来吸引消费者。2015年8月,中安保险与小米运动、乐电APP合作推出了结合可穿戴设备和运动大数据的健康保险产品——步步保险,其核心是用户的运动步数可以扣除保费。
报告称,互联网不仅仅是对的人寿保险销售渠道影响很大,借助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也会对销售渠道产生很大影响寿险产品设计和定价产生革命性影响。
互联网保险存在四大问题
报告称,虽然近年来中国的互联网保险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在这一过程中也暴露了许多需要市场关注的问题。
一是商业模式不完善。报告认为,虽然互联网保险的商业模式多种多样,但每种模式都不完善,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独立经营的官方网站存在宣传推广困难、产品体系不完善、运营维护困难等问题;专业中介机构模式缺乏创新,销售规模有限;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模式面临缺乏监管、资本流通漏洞、销售资质、市场秩序混乱、运营效率低;国外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模式成熟,它已成为主导模式,在中国刚刚兴起。
二是信息安全堪忧。报告称,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披露和共享已成为大数据时代的趋势。但随着法律、伦理、道德等方面的争议,数据披露限制了互联网保险的发展。此外,数据披露还可能导致用户隐私泄露、人权侵权等问题。因此,在信息安全技术不成熟、保险企业信息安全投资差异较大的情况下,互联网保险客户的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由于技术不成熟,互联网保险客户的隐私被泄露、盗窃甚至出售的案例并不少。
第三,产品是单一的。报告称,我国互联网保险产品种类不多,主要是车险、简单的人寿保险、金融保险等标准化产品险种它的比例很小,特别是缺乏符合互联网用户消费需求和习惯的个性化产品。目前,互联网保险市场过于依赖金融保险产品,这种宣传高回报的金融产品确实吸引了大量的客户。保险理财产品在灵活性、回报和安全性方面取得了良好的平衡,但回报伴随着风险,高回报保险金融产品具有较高的风险。在这方面,高回报保险金融产品脱离了风险保障的核心价值和本质,从长远来看,不利于互联网保险的未来发展。
最后,服务体系薄弱。报告认为,在运营服务体系方面,大多数互联网保险只是通过网络宣传、保险和支付,后续服务的保全和理赔工作应在线下完成,导致理赔材料多、理赔时间跨度长、赔偿不能及时到位等现象,即所谓的保险容易、理赔烦人、赔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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