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人身保险新规最终正式出台,造成6000亿万能险退市谣言。前天,中国保监会网站正式发布了两项关于人身保险的新规定:《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监管的通知》和《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的通知》,强调保险回归保障原则,规范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要求人身保险市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表示,防止大股东将保险公司变成融资平台。并表示,防止大股东将保险公司变成融资平台。从政策导向的角度来看,目前万能保险基金还没有退出a股的危险。
人身保险新规两个要点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万能化保险等人身保险监管产品,严格遵守风险底线。保险公司建立单独的万能保险会计制度,单独管理万能账户。
加快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业务的发展,要求保险公司姓保险,防止大股东将保险公司变成融资平台。
提高人身保险产品风险保障水平。在人身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中保险金额保费或账户价值的最低比例要求从105%提高到120%,风险保障水平已达到世界较高水平。
除保证利益外,不得承诺其他收入,不得使用利息、预期收入等词语进行宣传。
销售后10日内需备案
中国保监会重申,对人身保险产品实行事后备案和事后抽查管理。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的人身保险产品,除明确要求事先审批外,应当事后备案,即在产品销售后1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备案。
新规定要求提高个人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水平。在个人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中,保险金额与保费或账户价值的最低比例要求从105%提高到120%,这一风险保障水平已达到世界较高水平。个人保险产品的主要年龄组死亡保险超过美国、欧洲、亚洲等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国、欧洲、亚洲等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要求。
回溯报告应提交备查
新规定明确,保险公司总精算师对产品负有精算审计责任,对产品设计分类和费率确定的合理性、充分性、适当性和公平性负有直接责任;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对产品负有法律审计责任,对条款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合规性性负直接责任。
保险公司还应设立由产品精算、财务、销售、投资等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产品开发管理工作组,由总经理领导。每年,定价利率、发生率、费用率(含初始费用、管理费等)、退保率、投资回报率等精算假设与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回溯,形成回溯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通过产品年度总结报告提交中国保监会备查。
宣传禁用利息等词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保险公司不得承诺与客户或代理机构(包括银行、邮政、保险代理机构等机构)签订收入保证协议;保险公司不得使用利息、预期收入等词;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产品条款宣传产品的保险期限。
此外,还强调保险公司不得通过互联网渠道在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销售新的个人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不得参与互联网竞价排名销售活动。
万能险要单独核算
保险公司应建立独立的万能保险会计制度,独立管理万能账户。保险公司应根据万能账户单独资产的实际投资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万能保险的实际结算利率。
根据市场利率下降情况,将万能保险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降低0.5个百分点至3%高于评估利率上限的个人保险产品报中国保监会批准,防范利差风险,增强保险公司未来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同时,为了保持产品之间的平衡,鼓励风险保障业务的发展,普通个人保险产品的评估利率保持在3.5%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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