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农业保险是惠民保险,各级财政和农民共同承担保费。然而,这项惠民政策已经成为唐僧的肉。保险公司承诺,如果没有灾难,可以理赔。理赔金额必须高于保费。为此,一些村干部与保险公司一拍即合:村干部以农民名义投保骗取赔偿,保险公司获得国家补贴,获得非法利益。然而,这项惠民政策已经成为唐僧的肉。保险公司承诺,如果没有灾难,他们可以解决索赔。索赔金额必须高于保费。为此,一些村干部与保险公司一拍即合:村干部以农民的名义投保骗取赔偿,保险公司获得国家补贴,获得非法利益。延津县一副乡长介入任务,与保险公司一起玩耍,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惠民农业保险成了唐僧肉
农业保险与农险相比交强险等险种,虽然受欢迎程度略低,但它是一种真正的人民保险,是专门为农业生产者从事种植、畜牧业、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保费由各级财政和农民共同承担。
根据《河南省2012年农业保险工作计划》、《延津县农业种植业保险经营细则》等政策,延津县实行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政策:中央财政负担保费40%,省财政负担25%,市财政负担5%,县财政负担10%,农民负担20%。
为了保证工作效果,农业保险有严格的政策要求,如农业保险凭证必须到达家庭;保险索赔必须通过粮食直接补充专用存折直接支付给实际被保险农民等。
虽然农业保险有一定的风险,但80%的保费由政府承担保险公司在眼里,农业保险已经成为可以盈利的唐僧肉。
违规承保居然宣称稳赚不赔
2012年春,延津县召开农业种植保险投保宣传会议。会上,副县长发表动员讲话,保险公司经理阅读文件规定和国家惠农政策。会后,各乡镇开始行动。
副乡长张负责乡镇农业保险工作,乡镇承保单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延津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财保险公司延津分公司)。
为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张承诺:只要保险,无论灾难不受影响,保险公司都会解决索赔,索赔金额将高于保费,不会让农民遭受损失。如果农民不活跃,村干部会自己拿钱投保。反正保险公司也说,不管受灾与否,都会赔钱,不会吃亏。旅干部也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更多的索赔,我也完成了乡村的保险任务。”
会议结束后,农村干部未经农民同意,农民不知情,以农民名义填写农民保险清单,未公开虚假保险。张收到保费后,将钱转入中国财产保险公司延津分公司账户。
根据乡镇提供的承保材料,2012年、2013年,中国财产保险公司延津分公司向中央、省、市、县财政提供114万余元的财政补贴。
由于这些保险不是真实的,许多保费由村干部自己支付,为了履行村退还保险费的承诺,张让村干部提供部分农民粮食直接折扣账户或提供村干部直接折扣账户,制作虚假损失清单和赔偿细节,后来,中国人力资源保险公司延津分公司的索赔通知和赔偿协议加盖了乡镇政府和村庄的公章。
中国财产保险公司延津分公司根据这些虚假材料索赔,村干部提供农民直接补贴,村干部将直接补贴钱,扣除预付保险费后,剩余作为村委会支出,农民未得到索赔。
据统计,2012年和2013年,中国人财保险公司延津分公司支付了42万多元的理赔款。
经查明:在实际索赔环节中,中国财产保险公司延津分公司工作人员未调查现场,或只抽查部分现场,直接确定损失清单和赔偿清单。
副乡长完成任务构成滥用职权罪
事件发生后,延津县人民法院以张某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由于拒绝接受一审判决,张以没有侵占国家资产的动机等原因上诉。其辩护人还认为,虽然张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尚未达到刑法处罚的适用程度,情节坦白,可以考虑适用党的规章制度和行政处罚进行警告教育。
2016年7月11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河南分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两次向延津县人民检察院退出92万余元。
2016年8月20日,新乡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作为农业副乡长,在动员、宣传农业种植保险活动过程中,违反规定向村干部、虚假保险、滥用权力、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失156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滥用权力、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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