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2月25日,从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获悉,自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等职责。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等职责。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由于不可抗力等法律原因,费用不得延期或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告知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细节。
缴费登记需到税务大厅办理
2017年1月1日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首次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费时完成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其中,采用网上申报的,应当在网上申报系统中确认信息,完成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向当地税务服务厅申报的,应当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税务服务厅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2017年1月1日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社会保险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税务服务厅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
单位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无需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缴费可通过网络或税务大厅办理
用人单位可以在网上申报,在当地税务服务厅申报社会保险费。
2017年1月1日前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通过网上申报缴费的用人单位CA证书已由地方税务机关转让,缴费人可以使用原件CA登录河南地税网上办税平台证书。
2017年1月1日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选择网上申报缴费的,应当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到当地税务服务厅办理网上用户登记,并签订财税库银协议。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15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扣缴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通过网上申报的单位,已于2017年1月1日前税务用户注册。如果同时是社会保险费缴费者,可以直接登录河南地方税务网上税务平台http://portal.ha-l-tax.gov.cn,依次点击“社保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社保费网上申报。
其他用人单位选择网上申报缴费的,应当向当地税务服务厅申请网上税务用户登记,并签订财税库银协议。登录河南地方税务在线税务处理平台http://portal.ha-l-tax.gov.cn,点击社保费申报、网上缴费,完成社保费网上申报。
如果申报错误,可以点击申报无效重新申报。如需查询申报支付信息,可点击申报查询。
用人单位在地方税务服务厅申报缴费,凭社会保险登记证直接向全省任何地方税务服务厅申报缴费。
主要适用于未开通网上申报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注销的,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取消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结清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和罚款。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提醒用人单位在办理缴费事宜时,如有疑问,可随时拨打12366咨询服务热线或到地方税务服务厅咨询。
用人单位对缴费有争议的,可以向社会保障机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由两部门通过协调缴费纠纷解决机制共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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