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近日在接受采访时透露,针对个别保险机构相关措施限制个别保险机构的激进投资。陈文辉表示,将明确禁止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明确保险公司重大股票投资新增资金应使用自有资金,不得使用保险资金。陈文辉表示,将明确禁止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明确保险公司重大股票投资的新部分资金应使用自有资金,不得使用保险资金。重大股票投资行为必须向中国保监会备案,上市公司的收购必须提前报中国保监会批准。
此外,中国保监会还计划占用股权资产保险公司总资产比例从40%降至30%,单股投资占比保险公司总资产比例从10%降至5%。陈文辉表示,去年股市异常波动时放宽的投资比例将被收回,以防止一些激进的保险机构利用漏洞。
据报道,为了充分发挥股东之间的监督制衡作用,如果考虑从51%进一步降低到1/3以下,中国保监会将认真研究保险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的上限。
陈文辉说,跟着寿险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险资金沉淀的规模越来越大,行业资金积累、资金应用等金融功能越来越强。保险公司逐渐成为资本市场上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保险基金投资1.2万亿元,其中蓝筹股占60%以上,分散投资和金融投资占80%以上,行业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远高于100%,风险吸收能力强。
陈文辉指出,保险基金整体上更好地实践了机构投资者的价值投资理念,但个别保险机构集中标志、跨境并购、激进投资,少数公司对虚假投资和虚假增资的追求触及了监管底线。
查明违规行为和隐患,制止保险资金使用的歪风邪气,对症下药至关重要。陈文辉说,标准化的公司治理是防范风险的根本原因,重点是管理人和钱。他在一次采访中说,人是股东,加强对股东准入的监督,要求股东资格,探索建立专业经理评价体系;钱是资本来源,渗透股东资本来源,防止虚假注资。
跨市场、跨区域的保险资金投资风险传递也为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课题,联合监管势在必行。
陈文辉表示,类似问题需要各部门共同解决。例如,资本市场没有反收购的相关制度安排,对被收购方缺乏制度保护,导致收购方和被收购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容易造成强烈的摩擦和冲突。
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的部门合作,加强监管协调,形成监管协调,防止监管套利,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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