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业内人士认为,不充分利用政策金额可能会损害税收优惠业务,甚至不利于推出税收延长养老保险政策。
有成就,有困难,行业需要努力。
个人税收优惠健康保险(以下简称税优健康保险)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最近的研讨会上提到了业务试点的第一年。
税优健康保险是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31个城市试点的一项业务。目前,已有16家保险公司获得批准资格。从业务发展的角度来看,截至11月20日,全国税优健康保险承保44035人,保费规模7124万元。也就是说,人均保费约为1618元,每年2400元的免税额度没有足够的政策。
16家保险公司获批资质
2015年11月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文件。税优健康保险业务自今年1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等31个城市开展试点。符合条件的投保人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应纳所得税按2400元/年(200元/月)税前扣除。政策靴落地后,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业务迅速推进。
2月16日,第一批被批准开展业务的保险企业名单公布,第一批公司于3月4日销售税优产品,第二批保险企业名单于3月8日公布,第三批保险企业名单于7月27日公布……截至目前,共有16家保险公司具备业务资质,其中15家公司获批专用产品。
第一批3家被批准开展税优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企业:人保健康、阳光人寿、泰康养老;第二批9家:中国人寿、太保寿险、平安寿险、新华保险、太平人寿、建信人寿、中意人寿、太平养老、东吴人寿;第三批:合众人寿、人保寿险、利安人寿,上海人寿。
中国保监会表示,这项业务审批和宣传的原则是成熟,宣布。中国保监会将继续检查保险公司个人税收优惠健康保险业务报告,及时更新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名单。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个人税收优惠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根据通知,保险企业必须具备偿付能力、合规经营、专业建设和产品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员工等条件。
人均保费远低于2400元
好事一定要做好。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保险公司需要投资和努力开展税收优惠健康保险业务,体现专业化;在实现产品本身硬的同时,还要加强数据积累,做好数据研究,对客户群体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税收优惠产品对其保障的税收优惠杠杆的杠杆作用。
从业务发展情况来看,截至11月20日,全国税优健康保险承保44035人,保费规模7124万元。按此计算,人均保费约1618元,每人每年免税2400元。
资深寿险精算师表示,税务健康保险客户每次支付的保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风险保费,这部分是基本保费。扣除风险保险费后,余额计入万能账户增值。
这源自税优健康保险产品采用万能险方式形式,包括医疗保险与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中国保监会表示,建立个人通用账户的原因是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投保,让更多的人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第二,可以为被保险人积累医疗费用,减轻被保险人退休后的医疗负担。
从业务保险公司了解到,在与客户接触时,他们经常遇到的情况是,客户只想支付产品的基本风险保费,这部分保费通常超过1000元,而不是支付2400元的剩余金额。
当时2400元2400元的免税政策配额后,人们普遍认为配额太小,效果不大,但为什么要在实际业务发展中释放水呢?参与试点保险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策业务,各行各业都会有很高的期望,但如果配额不充分利用,行业不珍惜来之不易的政策,会损害税收业务,甚至不利于未来的税收延迟养老险政策的出台。
因此,他认为保险公司应该坚持鼓励客户使用政策给予的金额。一方面,他们的权利和保护将更加充分,无论是个人、企业还是纳税人。另一方面,它也有利于研究2400元税收优惠金额的杠杆作用以及政策优惠是否足够。
鼓励多元化销售
除了政策优惠力度不够,吸引力不强外,试点中的其他问题和困难还包括政策宣传力度小、产品设计缺乏吸引力、业务支持体系问题以及试点中保险公司的一些工作方法。
例如,一些公司害怕影响其他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销售,这无法促进税收优惠健康保险。有些公司只开发团体保险销售渠道,而不开放个人保险渠道。
据了解,虽然税收健康保险的客户目标是个人,但由于个人客户的保费税前支出和其他涉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单位,大多数保险公司没有开放个人购买,因为实际操作方便,降低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在这方面,黄洪强调,该行业应该大力发展多元化销售。鼓励集团保险销售,鼓励个人保险销售,鼓励保险公司直销,鼓励代理销售,鼓励线下销售,鼓励在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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