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2月6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确保我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顺利实施,自治区财政紧急安排拨付13286万元,专门用于各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这一次,自治区财政根据新疆统计年鉴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统计数据验证各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816万人参保。
按照每人每年10元的补贴标准,对南疆所需资金给予全额补贴,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所需资金由各市承担,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给予70%的补贴。各地实际参保人数超过自治区认定补贴人数的,由各地财政承担。
同时,自治区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在2017年1月20日前对该地区进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金包括自治区财政对各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补贴和各地自行承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金,上缴自治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费户。
根据委托协议,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向受托商业支付全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费补贴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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