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短期万能险再次监管新规,超过50%的保险公司限制分支机构

《家庭财务宝典》

导读:
万能险,2016年是巨变的一年,限制、调整、规范成为全年的主旋律。

2016年12月30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的》人身保险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人身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季度规模存在保费收入当季保费总收入占50%以上的,一年内不批准新设分支机构。

这是2016年对保险企业的监管万能险业务规范发布的第四份专项监管文件距离9月份新的人身保险规定仅三个月。一些业内人士表示,谨慎和严格将成为监管普遍保险业务发展规范的主题。

加强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监管

通知从四个方面规范保险企业的万能保险业务。一是建立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业务分类监管制度要求个人保险公司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符合中国保监会关于产品精算、账户管理和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2017年1月1日以后,自开业之日起一年内开展普通个人保险业务,开业一年后,其他类型的保险业务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逐步开展。

二是要求个人保险公司对精算规定和相关监管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整改。中国保监会将对公司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违反精算规定和相关监管制度的公司,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禁止申报新产品,责令停止接受部分或全部新业务,并严肃追究公司高管的责任。

第三,要求个人保险公司自2017年起每月统计并提交中短期产品的相关数据,加强对中短期产品的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管,督促个人保险公司落实中国保监会的相关工作要求。

第四,保监会在规范的基础上加强了寿险对于积极发展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业务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将根据情况批准其新的分支机构,支持和鼓励其规范健康发展。对有违法行为和重大风险问题的公司,以及业务结构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公司,将限制其新的分支机构。

例如,人身保险公司存在重大违法问题或题或风险,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将受到中国保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保监会撤销资格,被中国保监会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上一年度被中国保监会和各保监局给予的行政处罚超过3次(含),上一年度发生异常支付和退保,中短期产品季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季总规模保费收入的50%以上,季度原保险费收入占当季规模保费收入的30%以下,新设分支机构将在一年内不予批准。

中国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该通知有利于加强保险企业的合规经营、业务结构的调整和转型,也有利于完善监管体系。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多种手段,不断加强个人保险监管,坚决保持风险底线。

谨慎,严格成为监管的主题

年底,监管并不奇怪。自2016年以来,监管一直在规范万能保险业务的发展,但事实上,将万能保险推到风口浪尖的主要原因是标志。

2015年底,保险公司在二级市场掀起了一轮交易浪潮。当时的交易浪潮让资本市场看到了保险资金的实力和监管机构的风险;2016年1月,中国保监会采访了7家保险公司,讨论了规范高现价产品的业务结构;2016年3月,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了中短期产品新规定,下架一年期产品,严格控制三年期产品;2016年9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两项新的人身保险规定,规范人身保险保险产品开发设计;2016年12月,中国证监会主席的隔空呐喊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仅仅三个月后,监管机构就再次采取了万能保险,这表明监管机构对整顿万能保险业务结构下了很大的决心。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中短期存续产品或万能保险融资成本较高,只有寻求高回报才能弥补高成本,相应的资金使用将更加激进,也意味着风险较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强调了整个金融市场的风险和泡沫趋势。因此,应严格控制和预防问题。个别保险资金投资偏离了保险业风险分散的本质,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监管规范不停留在表面。对于一些业务整改不合格的保险企业,监管机构也及时停止相关业务,并给予整改期限。根据中国保监会网站,前海人寿、东吴人寿等保险企业因万能保险业务检查整改不到位而暂停申报新业务。

总的来说,谨慎和严格将成为监管机构的主要方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教授说,一些保险公司使用通用保险快速吸收资金,有些甚至达到1000多亿,这种模式风险太大,一旦这些资金支付问题,会造成很大的问题,所以监管必须加强监管,防止类似风险。

然而,对于万能保险的整体业务发展,相关人士认为,大多数保险机构的万能保险业务都在合规范围内,也可以根据其投资回报能力设计产品。因此,严格的监管规范对全行业万能保险业务的发展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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