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机构调查投资性财险,非寿险投资产品暂停

《家庭财务宝典》

导读:
3月20日,深圳市保险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全面调查和防范非人寿保险投资产品的相关风险,其中提到监管部门应检查非人寿保险投资产品的实施情况,并要求相关公司每月报告现有业务的处置情况。

这意味着,继万能险监管收紧后,监管机构对非监管机构采取行动寿险投资产品也明确按下了暂停键。

何谓非寿险投资产品

简单地说,它可以理解为非寿险该领域的万能保险具有投资理财和保险保证双重功能。具体来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交付的投资金分为保费和储蓄,用于资金运作。家庭财产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一般来说,非人寿保险投资产品的期限大多在1至3年左右,属于中短期存续期产品。根据投资部分收益是否约定,非人寿保险投资产品可分为预定收益(固定利率或联动利率)和非预定收益。

市场上有8家公司在销售这类产品,主要是联动利率的预定收益产品,具有产品期限短、支付方式单一、品种不足、产品附加特点少、销售渠道有限等特点。毕马威在《非人寿保险投资产品开发介绍与风险响应》报告中分析。

根据梳理:这8家公司是人保财险、安邦财产保险、太保财产保险、平安财产保险、天安财产保险、华泰财产保险、中安在线、紫金保险。

根据中国保监会披露的不完全统计,平安财产保险等四家财产保险批准的投资产品最多可达800亿元。此前,安邦批准了200亿元,投资财产保险产品总规模超过1000亿元。

具体来说,平安君享投资家庭平安财险推出财产保险(1至3年)等产品,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销售规模最大可达360亿元;中安在线试点四种投资产品总规模不得超过120亿元,仅限于互联网渠道销售;华泰财产保险批准的投资产品总规模不得超过300亿元;中国人民保险财产保险批准的储蓄家庭综合保险A款、B款、C款、D产品总规模销售不得超过100亿元。

毕马威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非人寿保险投资产品的投资规模已超过3000亿元,市场集中度非常高,大部分由安邦财产保险和天安财产保险公司占据。

那么,问题是,为什么深圳市保监局要全面调查和防范非寿险投资产品的相关风险呢?

事实上,非寿险投资保险的风险大于寿险投资保险。大型财产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指出,非寿险投资产品期限很短,往往是一年期产品。对于个别公司,预定收益产品投资收入不能覆盖债务成本,如果大规模保险,或资产负债期严重不匹配(如上一批产品需要支付,资产流动性差或违约,新产品销售无法跟上),或公司声誉问题,可能造成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为此,今年1月中旬,中国保监会对一些开展非人寿保险投资业务的机构发出一对一通知,要求其暂停非人寿保险投资产品试点。事实上,自2016年1月以来,监管机构并没有重新批准以前销售的非人寿保险投资产品。目前,许多具有此类业务试点资格的机构已停止销售非人寿保险投资产品。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深圳保险业市场化程度较高,机构间竞争激烈。投资产品和一般产品财产险相比之下,竞争力。监管部门在进行全面调查之前,必须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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