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为落实《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完善监管公开质询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近年来,保险行业影响力不断提高,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保险公司透明度建设越来越重要。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股权信息披露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加强了信息披露监督。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信息传播模式的深刻变化,公众的知识、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提高,对监管机构和保险公司及时响应公众关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质询制度,有效结合监管和公众监管,有利于提高保险监管和保险公司治理的透明度。
根据公开透明、加强披露的基本思路,充分利用公开质询机制,督促保险公司及相关方提高合规水平。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质询范围。主要关注公共利益或可能造成重大风险的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经营、资金使用等监管机构和社交媒体。二是质询对象。监管机构和公众舆论的对象可以包括在询问对象中,包括保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三是质询形式。主要以询价函的形式发送给保险公司,并在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上公布。询价回复应书面回复,并在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和中国保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布。四是追究责任。被询问人的回复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故意隐瞒或者虚假信息的,中国保监会将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并采取公开谴责、责令改正、限制其股东权利等监管措施。
《通知》的发布是中国保监会加强监管、及时有效响应社会关注、提高透明度建设的另一项重要措施:一是丰富监管方法和工具,提高监管效率。二是加强信息披露和舆论监督,提高审计透明度,建立外部约束机制。三是督促保险公司加强管理,建立内部自律机制,提高合规管理水平。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继续加强社会监督,有效防治公司治理保险产品以及资金使用等潜在风险,有效维护保险业的稳定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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