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防范行业风险已成为保险监管的重中之重。据悉,第一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标准线,这意味着保险业偿付能力风险总体可控。据悉,第一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标准线,这意味着保险业偿付能力风险总体可控。
然而,在利率形势复杂、信用风险突出的背景下,关键风险领域和关键公司的风险不容忽视。第一季度,由于综合风险评级不合格,5家保险公司成为关注的焦点。
公布风险综合评级成绩单
在最近召开的第三十八届偿付能力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上,第一季度保险业务偿付能力指标和综合风险评级成绩单均发布。
指标显示,一季度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1%,均明显高于100%和50%。财产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69%、230%和330%。
此外,综合风险评级成绩单显示,参与评估的170家保险公司中,A类公司94家,B类公司71家,C类公司3家,D类公司2家。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业内人士表示,与第一代关注可量化风险不同,第二代结合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引入风险综合评级,即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难以量化为最低资本要求风险,然后结合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根据分数分为A、B、C、D四类评级。
根据评级进行分类监督,补偿第二代明确了奖惩的监督原则。对低风险的A类公司实施支持和鼓励监管政策;对其他类别的公司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自2015年以来,中国保监会对偿付能力不合格的公司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发出22封监管信,停止2家新业务,停止2家分支机构。
高压纠偏重点保险企业
经过四年的研磨,以控制业务风险为导向的第二代补偿于2016年正式实施。在运营过程中,第二代补偿促使行业从简单地追求规模和利润指标转变为注重利润、风险和资本约束的协调发展。
然而,该行业仍存在偿付能力不足、流动性压力大、公司控制不到位、外部风险传递等隐患。因此,监管计划通过启动第二代偿还二期工程,不断加强监管体系的笼子。
偿付能力监督委员会还透露,下一步将继续把风险防控放在更突出的位置,加强风险分析和风险调查,加强重点风险领域和公司的风险防范,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行业发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中,经营、声誉、流动性等难以量化的风险不断演变,甚至造成局部风险,未来发布第二代风险综合评级标准,加强对保险公司综合风险的监督;二是严格执行第二代流动性风险监管规则,了解行业和重点公司的流动性,有效响应;三是加强舆论响应,提高解决声誉风险的能力;四是修订《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提高保障基金参与行业风险处置的效率和效果。
同时,中国保监会还将加强偿付能力数据的真实性,促进偿付能力监加强偿付能力专业人员的培训。
为了实施偿付能力监管,中国保监会还决定对第二代偿付制度和实施情况进行书面研究,包括第二代偿付监管规则存在的空白、不足以及需要修订和调整的问题、运行的制度和机制、有效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行业风险管理能力、促进监管模式转变的意见和建议。
想了解更多新闻资讯或有保险规划需求的朋友,点击下方图片,免费报名咨询,会有专业理财师为您耐心讲解,协助规范投保并提供周全的后续理赔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 -车车,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www.uniqueadd.com/bxzs/bxnew/59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