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担保保险新规定在路上 将十种行为列入禁止名单

《家庭财务宝典》

导读:
禁止以责任保险的形式变相为融资提供信用风险保障,禁止与不符合互联网保险相关规定的网贷平台开展信保业务……这是中国保监会5月12日发布的《信用担保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加强信用担保保险业务的监督管理,防范金融交叉风险,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计划将十种行为列入禁止名单。为加强信用担保保险业务的监督管理,防范金融交叉风险,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中国保监会计划将十种行为列入禁止名单。

本文件所指的信用担保保险,指以信用风险为保险目标的保险,分为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除外)和担保保险。草案计划从业务原则、资本约束、偿付能力、承保能力等方面制定信用担保保险业务的标准。

在承保能力方面,草案要求保险公司承保的信用保险业务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季度末净资产的10倍;单个履约义务人承保的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季度末净资产的5%或5亿元;单个履约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承保的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季度末净资产的8%或10亿元。超过上述责任余额要求的,应当办理再保险;未办理再保险的,不保。

这是中国保监会首次为保险公司的信用担保保险承保金额设定红线。为进一步推动这一要求的落实,保险公司应在业务系统中制定验证规则,控制单个和单个履约义务人的承保金额和整个信用担保业务的承保金额,避免通过多次承保规避金额限制,超过公司的承保限额。

浙商某精算咨询公司高管表示财险华兴私募债券违约对该行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警告。10亿元对中小型财产保险公司来说相对较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失控,促进保险公司回归理性经营。

事实上,信用担保保险是对保险公司风险控制能力的最大考验险种其中一个。保险公司是否有能力通过评估和监控个人在线贷款平台(P2P)必须解决平台上海量交易的风险管理问题。

此外,草案还对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从系统建设、组织结构、团队建设、系统建设、财务会计准备金提取、信用审计、还款账户监控等方面开展信用保险业务的公司,做好风险预警和应急预案。并强调,保险公司应设立专门的信用保险部门或管理团队,实施前、中、后台风险隔离的管理原则。

同时,草案还要求保险公司经营信用保险业务,坚持小分散、稳定、谨慎的原则,认真开展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的在线贷款平台信用保险业务。经营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上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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