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最近,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关于保险基金参与证券贷款业务的通知》。今天,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本通知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使用市场化改革,规范保险资金参与证券贷款业务行为,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国保监会令2018年1号)及相关规定,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参与证券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规定了保险机构参与证券贷款业务的决策管理流程,主要包括:
一是制定差异化监管标准,坚持分类监管导向。
一方面,限制偿付能力、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等不合格的保险机构参与证券贷款业务,另一方面,引导保险机构加强对交易对手的管理,根据业务模式和风险程度的差异,制定不同的交易对手标准,有效防范信用风险。
二是加强审慎监管理念,建立资产担保机制。
对于无中央对手的证券贷款业务,要求证券借款人提供担保,规定担保类型和担保比例的下限,强调担保比例继续达到标准,提高资产安全性。
三是加强合规管理要求,压实机构主体责任。
明确保险机构参与证券贷款业务不终止会计处理确认,不放松对保险资金使用比例监督的要求,巩固保险机构在业务决策、交易对手管理、资产担保、资产托管、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相关交易等方面的主要责任。
一方面,该通知丰富了保险资金的使用,有助于振兴保险资金长期持有的股票资产,增加投资组合收入;另一方面,有助于发挥保险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对优化资本市场供需结构、提高市场流动性和活动具有积极意义。
下一步,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加强对保险基金参与证券贷款业务的监督,做好风险监测、识别和预警,指导保险机构加强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更好地服务于资本市场的发展。
想了解更多保险知识或保险产品需求的朋友,点击下方图片,免费报名咨询,会有专业理财师为您耐心讲解,协助规范投保并提供周全的后续理赔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 -车车,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www.uniqueadd.com/bxzs/bxnew/81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