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的保险产品供应 实现高质量发展

《家庭财务宝典》

导读:
2022年,人身保险、绿色保险、个人养老金业务等制度相继实施,使保险业进入万亿蓝海市场。同时,保险业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促进商业保险与新市民基本医疗、养老、职业伤害保障等支持政策的有效衔接。同时,保险业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新形式的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促进商业保险与新公民基本医疗、养老金、职业伤害保障等支持政策的有效联系。保险机构向新公民开展服务宣传,积极向农民工、物流司机、快递员、外卖兄弟等新公民普及保险安全知识,形成关爱新公民的新氛围。

□信息时报记者马续丽

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

为了扩大供应,满足新市民的金融需求。今年3月初,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介绍,新市民主要是指因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未取得当地户籍或取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群体,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目前约有3亿人。

通知称,为了提高新公民创业就业的保险保障水平,对新公民相对集中的行业进行保险产品创新,发展适合新公民职业特征的雇主责任保险意外险等待业务。重点关注职业风险突出的新市民群体,如建筑工人、快递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扩大保险保障覆盖面。

在新公民的住房供应和住房需求方面,本通知鼓励发展项目质量保证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出租人责任保险、承租人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针对新公民在城市过渡阶段的差异化财务需求,合理提供家具、家用电器等消费信贷产品,促进家庭财产保险。

该通知还帮助新公民培训和儿童教育,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发展学前保险、儿童入学补贴保险、实习责任保险、教育机构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发展包容性学前教育责任保险和意外事故保险业务,解决新公民家庭学龄前儿童教育抚养问题。

监管机构对“隔离保险”理赔困难发出警告

今年2月,为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产保险部发布了《关于规范“隔离”津贴保险业务运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隔离保险”存在的虚假宣传和索赔困难提出了一些标准要求。

据了解,很多消费者因疫情取消行程后,“隔离险”无法全额退款,被隔离却无法理赔。为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通知》要求保险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科学理性经营,为消费者提供切实有效的风险保障。不得通过欺骗、隐瞒、诱导等方式,对保险产品的安全责任等重要情况进行宣传或解释,不得为了赢得消费者的注意,进行片面宣传和恶意渲染炒作。同时,应加强对合作机构、平台和渠道的管理,并继续监控其宣传行为。一旦发现片面宣传和炒作,应立即停止并终止与其业务合作。

此外,《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充分履行说明义务,充分说明保险责任、责任豁免和索赔条件,并根据法律法规提出足够的提示和解释,以吸引投保人的注意。发生保险事故的,应当主动提供索赔服务,不得无理拒绝索赔,影响消费者的正常索赔需求,防止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消费者要注意防止保险销售误导

一些消费者报告说,为了提高销售业绩,一些保险销售人员在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向消费者提供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误解的信息,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存在常规营销、诱导消费、强制搭售等问题,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于2022年发布了第五项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防止保险销售误导。

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销售误导主要有以下三个表现:隐瞒和混淆产品信息误导消费者。故意隐瞒保险产品的属性,混淆具有类似保险责任的产品,或者混淆保险产品等金融产品,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隐藏搭售误导消费者。在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个别销售人员变相误导消费者盲目投保高保险产品,以折扣、公司规定、承保政策为由提高销售业绩;夸大保险责任或承诺保证收入误导消费者。在保险产品营销过程中,个别销售人员断章取义,避重就轻,夸大保险责任范围,弱化保险责任豁免等关键信息。

同时,提醒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不要盲目跟风,不要随意委托,不要相信“代理退保”和“代理维权”

丰富的保险产品供应 实现高质量发展插图1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险政策标准体系

11月初,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银监会起草了《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以大力培育网络安全保险新业态,促进网络安全产业优质发展。草案从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险政策标准体系、加强网络安全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网络安全技术授权保险发展、促进网络安全产业需求释放、培育网络安全保险发展生态五个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险政策标准体系,一方面完善网络安全保险政策体系。加强网络安全产业政策对网络安全保险的支持,促进网络安全技术服务的发展。推动完善财政政策,鼓励提供保险减税、保险购买补贴等政策。另一方面,完善网络安全保险标准和规范。加强网络安全产业与保险业的合作,建立覆盖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体系,明确承保、承保、索赔等主要环节的基本流程和一般要求。

根据中国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2021年中国网络安全保险保费规模达到7080万元,比去年增长了3.2倍以上,呈现快速增长趋势。针对网络安全保险发展生态的培育,草案表示,要培育高质量的网络安全保险企业。鼓励网络安全企业和保险公司积极参与网络安全保险生态建设。

全面规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行为

今年2月,为进一步消除销售误导混乱,使保险业更加标准化发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个人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和《长期个人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草案)》,计划全面规范个人保险产品信息披露。11月17日,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个人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个人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行为,有效保护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管理办法》指出,保险公司作为产品信息披露的主体,应当全面披露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如产品条款、费率、现金价值表等。信息披露对象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公众;保险公司应完善内部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由保险公司管理,保险公司不得授权或委托个人保险代理人修改保险产品信息披露材料;保险机构相关管理人员负责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材料制定和使用。同时,也明确了违反本办法对保险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和处罚措施。

个人养老金产品加速上线

对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业务的基本要求,11月2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业务应符合以下七个条件:上年年底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亿元,不低于公司股本(实收资本)的75%;上年年底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上年年底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低于100%;最近四个季度的综合风险评级不低于B类;近三年未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拥有完善的信息管理体系,与银行保险业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系统连接,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登记和交互;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月23日,银行保险行业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公布了首批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即中国人寿“国寿新享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人保寿险《人保寿险福寿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太平人寿“太平年金生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太平盛世金生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泰康百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泰康百岁B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国家共同富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此前,这六家保险公司也参加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或取得了试点资格。

据银监会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累计投保近21万件,累计保费收入23.5亿元。

想了解更多新闻资讯或有保险规划需求的朋友,点击下方图片,免费报名咨询,会有专业理财师为您耐心讲解,协助规范投保并提供周全的后续理赔服务。

《家庭财务宝典》

原创文章,作者: -车车,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www.uniqueadd.com/bxzs/bxnew/89253.html

(0)
上一篇 2023年2月2日 上午11:32
下一篇 2023年2月2日 上午11:33

文章推荐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