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末,全国20多个省市区陆续公布了新计生条例,没消息的地区都在羡慕他们延长产假、新增育儿假,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轮到自己。
12月的第一天,咱广东的小伙伴们就迎来了好消息~12月1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这次的计生条例修改包括五大变化,无论是准妈妈还是准爸爸,都有假放,养娃压力由国家分担~
赶紧跟着谱蓝君来看看吧~
主要内容如下:
- 广东计生条例5大变化
- 全国各省市区最新生育假情况
- 其他生育保障:生育费用报销、生育津贴
- 谱蓝君总结
1、新增育儿假、护理假
原有假期:女方98天(顺产)生育假+80天奖励假,合计178天;男方15日陪产假。
新增假期:3周岁前,父母各享受10日育儿假;父母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每年5日护理假;患病住院的,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
2、再婚夫妻可生育三孩
明确再婚夫妻可生育3个子女,不再合并计算。
3、新增生育支持措施
各级政府应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分配公租房时,可参考未成年子女数量;鼓励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以利于照顾婴幼儿;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等等。
4、无需再交社保抚养费
删除社会抚养费征收、婚育证明违法责任和强制执行等内容。
5、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鼓励和引导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各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等等。
汇总一下最近各省市区延长生育假的情况——
不清楚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可以致电12333到当地社保局咨询。
之前三孩政策落地的时候,大家都在呼喊育儿压力大,能生而不敢生。
这次计生条例的修改,明显感受国家听到了群众的呼声,推出相应措施来降低大家的育儿压力,相信未来还会逐步完善~
当然,如果有缴纳社保中的生育险,那么除了以上的生育假以外,还能想到到更多的生育保障和福利。
首先,国家社保法明确规定,生育、计划生育等医疗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再具体一点,大致分为三项:
1、产前检查
(广东产检报销项目)
2、分娩
单胎顺产、难产、多胎分娩等费用都可以报销,不同地方、不同医院可能限额不同。
3、计划生育
放取节育器、施行输卵/精管结扎、复通手术;
如果因为一些意外需要人工流产、引产等发生的费用,各个地方都有限额报销政策。
具体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大家可以致电当地社保热线12333咨询。
除了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休产假的时候还能拿一笔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上面也说了,国家统一规定98天,剖腹产、多胎分娩再加15天。
至于另外延长的那些依法生育奖励假,一般是不能算入生育津贴的,除非是地方政策支持或者碰上“有良心的”单位额外给~
生育津贴怎么申领呢?
线下:医保分中心;
线上:xx政务官网、xx本地宝,搜索关键字“生育保险”或“生育津贴”应该就有相应的申请入口了,上传填好的《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和自备的病历资料,等待30个工作日审核通过,一般由单位代发。
(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以广州为例——
- 广州政府服务网搜索“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支付“在线办理”。
- 广州本地宝发送消息“生育保险”进入广州政务网,广州本地宝也有《待遇申请表》可直接下载
其他省市的申请方式也都大同小异,大家可致电社保热线12333咨询。
谱蓝君听过身边宝妈一句话:当妈两年了,没有睡过一夜整觉。
而且当父母后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人变胆小了,时刻担心孩子生病,更害怕自己倒下了。
生育保险虽然很实用,但顶多也只能覆盖分娩时的医疗费,以及休产假那几个月里的收入。
多了一个孩子要养,意味着夫妻两人身后的责任都变大了,想要确保家庭安稳,一定要做好更充足的保障。
除了医保还没有任何商业保险的爸妈们,一定要趁此契机把家庭保障体系构建起来;
原本已经配置好保障的父母,也需要进行保单复诊,可以量化孩子的抚养责任,适量增加夫妻两人的寿险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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