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保险业营改增问题备受关注,中国保监会会计部副主任赵玉龙在上周末举行的第17届中国精算年会上指出,今年5月1日,中国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试点工作在保险业全面开展。这一引领全身的重大财税制度改革,对于开辟上下游税链、消除重复税收、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专业分工和商业模式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是促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好事。
据赵宇龙介绍,营改增在保险行业开局良好,行业按期完成5-7月纳税申报工作,整体进展顺利。业内反映营改增实施后保险公司他说,基于对未来财政和税收政策调整趋势的判断,预计这可能只是短期影响,不会改变改革长期积极的初衷和目标。据了解,财政和税务部门已经选择了一些金融机构进行税收负担研究,中国保监会将继续跟踪税收负担的变化,并积极与财政和税务部门沟通。
预计税负上升将产生短期影响
根据业内人士的反馈,营改增的实施将长期有利于保险业。从外部看,营改增后,被保险企业可以通过扣除减少低保实际负担水平,调动保险积极性;从内部看,通过营改增,可以进一步理顺保险经营关系,不断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
赵玉龙承认:确实有上升的迹象,但增长有下降的迹象。他解释说,短期税收负担上升的主要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投资业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后,明确对持有到期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利息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允许金融商品转让销售价差结转至下一年;二是承保业务,保险公司进项扣除政策不明确,部分税务局不允许扣除赔偿费用,视为销售行为、应收保费等政策不明确,导致公司税负增加;第三,保险公司每月缴纳增值税申报,运营成本高,也可能导致税负增加等问题。
然而,赵玉龙表示,基于对未来财政和税收政策调整趋势的判断,预计这可能只是一个短期影响,不会改变改革长期积极的初衷和目标。财政和税务部门已经选择了一些金融机构来调查和核实税收负担。预计将根据研究结果继续改进相关政策,以确保所有行业的税收负担只减少而不增加。
事实上,在推进营改增项目的过程中,保监会一直高度关注和跟踪营改增税负的变化。财税部门在了解到保险业的诉求后,一直在完善和微调相关政策。例如,赵玉龙表示,4月29日,普通年金免征增值税,消除了行业担忧;6月18日,再保险业务增值税政策明确;6月30日,合格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分析和研究保险业税和主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并将关键问题反映给财税部门。赵玉龙表示,保险公司、保监会、精算师协会、行业协会和协会可以从不同角度向财税部门表达保险业的需求。同时,通过报告、电话、公函、讨论等方式与财税部门沟通,加深财税部门对保险业的理解。
建议投资业务税收政策新旧分割
对于完善保险业营改增政策的具体建议,赵玉龙提出,在税收政策方面,一是建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债券投资计划等利息收入,采用新旧分割的方式,对营改增前发行的债券免征增值税,并适当增加债券持有人的扣除;二是建议年底总结金融商品交易差额的负差额,可以转移营业税下的政策,允许负差结转移到下一年;第三,建议明确视为销售行为的政策,为保险业提供更具体的指导;第四,建议统一了解各地,明确赔偿等进项扣除政策;第五,建议在增值税下继续相关政策,如果应收保费和营业税可以扣除。
此外,在税收征管环节,赵玉龙建议保险公司在纳税频率方面按季度申报纳税;完善相关征管政策,建议金融业不要求三流一体化(货物、劳务、应税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必须是同一票方),明确共同保险业务发票开具等政策;解决营业税遗留问题,加快营业税退税进度。
为了更好地造福社会、经济和行业的发展,赵玉龙表示,该行业还应加强其内部技能,不断提高行业的税收管理水平。在此过程中,精算师应抓住机遇,积极参与营改增工作,准确评估税收成本,做好定价,评估税收政策变化对产品定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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